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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须知 一、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中共颍上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举报中心)主要受理反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选人用人问题,以及对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
二、举报件的办理权限
对受理范围内的举报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举报的内容、性质、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不属于组织部门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请向纪检监察司法部门举报。
三、有关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反映问题时,应尽可能据实说明被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具体情节、相关证人、证物及相关证人的联系方式等。 2、举报人应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 3、举报人反映问题时应尽可能署真实姓名,填写联系方式,以便受理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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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举报中心)反映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对您的举报及举报内容保密。 填写举报信息前,请仔细阅读《举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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