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平安建设 服务经济发展
 
投稿: 政法委李军      日期: 2010年03月11日       【字体: 】【打印】【关闭
 

                                                                           

                                                           加强平安建设      服务经济发展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科学发展的基本保证和重要前提。近年来,颍上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目标,以平安建设为抓手,积极做好政法工作,努力打造平安建设工作新格局,取得了良好效果,为颍上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服务经济发展,夯实平安建设根基。几年来,颍上县政法机关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重大任务,把履行政法职能作用作为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把深入开展平安建设作为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法律服务贯穿始终,大力改善发展环境。坚持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依法保护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建设实施全过程的法律服务,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没收、拘留、逮捕等措施,避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避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职工生活受到案件查办工作的影响,避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帮助企业稳定发展。坚持把打击犯罪与促进发展统一起来,在依法打击各种犯罪的同时,善于运用司法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及时有效为不同类型企业、提供司法建议,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在处理各种经济案件,尽量采取调解、和解等方式处理企业劳资、债务、合同纠纷,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为企业安心经营、平等竞争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重点打击假冒伪劣、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一是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稳定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多年来,我县政法机关始终坚持“严打”方针,把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作为重点,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保持了颍上社会治安大局的平衡。二是依法查办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廉洁的政务环境。职务犯罪本职质上是一种权力腐败,与构建和谐社会及不协调,给和谐社会建设造成严重的危害和影响,是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最大政治风险源。几年来,我县检察机关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入手,从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着力,从重大有影响的典型案件突破,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不仅让人民群众真正看到了反腐败的成效,而且增强了人们构建和谐社会的信心。同时,通过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促进了司法、行政执法的公正和进一步规范,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三是发挥审判职能,依法调整各类经济关系。近几年,县人民法院通过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活动的开展,有效地依法调整了参与诉讼的各类经济主题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增加了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化解了不和谐因素,在审判环节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二、注重共建共享,激发平安建设动力。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在深入开展平安建设中,颍上县注重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一)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促进综治工作措施落实。按照中央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整合基层综治、公安、信访、司法等单位的力量,进一步健全规范乡镇(街道)“维稳综治工作中心”,从强配备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基层“两所一庭”负责人,按照上级要求实行警力下沉,充实加强基层一线,使基层基础工作得到有效加强,落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职责,形成各个机构一个场所办公、各类矛盾一个窗口受理的联合排查调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了县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络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联络员工作制度。加强社区和村级警务室及综治工作站建设,对驻村(社区)综治特派员实行规范化管理。按照打防并举、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广泛挖掘社会各个层面的人力资源,完善群防群治防控网络,进一步抓好专职治安员巡防队伍、特殊职业群体的群防群治队伍、机关事业单位内保队伍和社区群防群治队伍的使用管理,聘用347名村级人民调解信息员,形成了强大的矛盾调处和维稳力量。适时开展综治专职工作人员、村级人民调解员、联络员(信息员)培训,提高了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注重加强内外联动、左右联动、上下联动作用,调动社会资源,共同维护一方平安,较好地发挥了综治、维稳“前哨”作用。加大对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力度,财政投入年平均增幅在12%以上,基本保证了政法机关办公办案的需要,使全县政法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大为提高。
     (二)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推进平安建设上台阶。坚持把平安创建向基层、街道和社区延伸,大力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居)、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拓展创建领域。先后在谢桥、建颍等乡镇召开平安建设经验交流会、技防建设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表彰命名一批平安行业创建先进单位,推进行业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深化县综治委成员单位“携手共创平安”活动,将“送平安、讲平安、访平安”形成日常工作制度并长期坚持,明确各成员单位联系乡镇开展平安建设的具体责任,充分发挥好基层各综治成员单位的力量,努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推动基层平安建设工作开展,平安创建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我县已有26个乡镇被市综治委命名为“平安乡镇”,280个基层单位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和“平安小区”等。2007 年9月16日,颍上县被省委、省政府首批命名为“全省平安县”。
     (三)加强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加大平安建设的宣传工作,将日常宣传工作与集中宣传活动有效结合,认真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颖上平安网》宣传平台,认真做好见义勇为奖励协会日常工作,及时对见义勇为牺牲致残人员进行表彰慰问活动,提高平安建设的群众知晓率,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积极性。
       三、提升科技水平,扩大平安建设效力。近年来,颍上县将技防建设作为平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力大宣传,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城乡特点,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建设大会战,重点加强对各乡镇和城区主要道路和路口、公共复杂场所、易发案部位等重要地点的技防设施,加强基层所队视频监控应用平台、公共视频监控网和内部单位、居民小区防控网建设;充分整合社区、内部单位的技防资源,构建内部单位居民小区报警监控防控网,扩大技防监控覆盖面,努力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技防监控网络,构建技术防范网络体系,努力打造“平安新颍上”。
     (一)在县城区投资300多万元在党政机关、重点要害部位上安装视频监控和城区主干道安装“电子警察”,与110报警中心联网,实现对城区主干道治安动态24小时监控,提高城市管控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二)以加强农村科技防范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创建“技防乡镇、村、社区”活动,在乡镇依托基层公安派出所建立电子视频监控二级平台,结合自身实际在主要路口、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实现对辖 区治安动态全天候监控,有效提升治安防控能力。在村级技防建设上推行联防。1、推行“平安互助网”联防。以村为单位,通过电信网络平台和“村村通广播”,安装有线联网互助系统,构建“平安互助网”,每户使用的固定电话与村级广播配备形成网络,一旦发生警情,可直接通过电话打开村广播进行求助;2、重点部位“单机监控”。对一些距派出所较远的村庄、重要路段修建农村警务室或“治安岗亭”,通过安装“电子眼”,采用单机监控,实现对治安动态的有效监控,一旦发生情况,能够有效调取可靠证据。3、推行“十户联防报警”,化整为零。每十户为一组,配置红外报警系统,警铃一响,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左邻右舍的救助,同时增加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威慑力。四是对农村机动车、大牲畜技防,推广安装“电子狗”、“气死贼”等便捷技防设备,实现对农村大额财产的有效监控。五是运用市场手段,成立民营企业对沿街商铺实行商铺联网报警平台—社会110报警台,采取保安公司收取一定服务费聘请保安值班和捆绑财户保险的办法,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推广使用技防设施,提高防范能力。
       通过加强科技化、信息化建设,平安建设的打击威力、预防效果、控制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促进全县农村技防工作实现新突破,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2009年全县实施技防建设的乡镇和单位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了52%, 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四、依靠机制创新,增强平安建设活力。加强制度建设,是进一步推动平安建设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的重要前提。颍上县根据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用机制创新推动平安建设。
     (一)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向源头防范和事前解决延伸。坚持以综合治理为手段,认真落实《县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体系,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矛盾纠纷动态,健全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提高依法预防和处置的能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界整体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格局。高度重视解决好因干群关系、土地征用、环境污染、劳务纠 纷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解决信访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妥善处置重大敏感问题,确保不发生恶性上访事件,着力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禁止随意运用政法干警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事务,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召开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风险,通过实施稳定风险评估,增强维稳工作的前瞻性,提高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促进了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
      (二)完善综治领导责任制,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强化综治委成员单位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综治考评体系,搞好对群众安全感的测评,加大对工作创新和工作成效的考评力度,充分发挥考评的推动作用。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综治委例会、五部委联席会议、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系点以及述职、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综治委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视工作,加强督促指导,着力解决齐抓共管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用制度确保平安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在落实综治工作“一票否决权制”上实现了“二个转变”:一是由被动否决向主动否决转变。二是由一否了之向督促整改转变。近年来被县综治委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的单位都采取了有力的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十分明显。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了信访首办责任制、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案件办理和审判环节加强预警和控制,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
     (四)建立社会管理新机制,加强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服务。强化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的社会管理,整合建立各级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摸底排查,弄清流动人口底数,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普查,加强对流动人口落脚点特别是出租房屋的管理,落实出租人责任制,加强对出租房屋的治安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租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对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员的动态管控,预防犯罪,加大对混迹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重点打击流动人口中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犯罪和流窜犯罪。加强对流动人口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救助,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各级综治委、办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和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措施,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深化禁吸戒毒、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综治专项工作。严 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加大吸毒人员收戒工作力度,加强对毒品 犯罪多发地区和多发部位的治安管理,深入开展“无毒社区”、““无邪教乡镇(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纵到底、横到边、全方位、多层次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强化对刑释人员、吸毒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和社会化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探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和救助,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大力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开展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认真探讨将宗教、消防、法院执行、打击传销等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办法,认真落实有关措施。强化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及网络虚拟社会的依法管理,有效的提高了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通过以上努力,我县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维稳机制进一步健全,政法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为颍上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