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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干任[2008]9号
关于何新全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何新全同志任县物价局党组成员;
王刚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万军同志不再担县文化局纪检组长职务;
周全同志不再担任县物资流通协会党组书记职务;
宋其明同志任南照镇党委副书记,不再担任红星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汪涛同志任新集镇党委副书记,不再担任润河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中共颍上县委组织部
2008年1月22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县纪委,县人武部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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